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盂县是山西最古老的县份之一,盂县地处山西东部盆地,乃春秋晋大夫盂丙之邑,故城在今阳曲县东北大盂镇,因县境山峦回合,中低如盂得名。盂县位于山西省东部,地处太行山西侧,东经112.55度至113.49度,北纬37.57度至38.31度。东西长75千米,南北宽63千米。东与河北省平山县、井陉县和本省平定县接壤,西临本省阳曲县,南连寿阳县与阳泉市郊区,北靠五台县与定襄县。县境四周群山环绕,境内山脉纵横,白马山东西横亘,管头梁南北纵贯,把全县分成东西两个盆地:盂城盆地和西烟盆地。境内最高峰为大梁山,海拔1874米。滹沱河畔最低,海拔500米左右。境内河流以滹伦河最大,由定襄入境后折向东流。龙华河、乌河等支流,自南而北注入该河。县境南部还有温河及其支流秀水河、招山河等。